港航公司三措施强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专报工作
作者:天创网络    发布于:2016-08-24 22:03    文字:【】【】【

针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专项报告存在报告事项理解不透彻、报送不及时和责任不清等问题,港航公司进行专题研究,采取三项措施予以改进:一是领导带头示范,明确责任要求。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各部室和各权属企业负责人及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重新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精神,明确各部室和各权属企业领导为“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专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强调了各联络员的责任要求;二是重申报告范围,理清专报事项。重新学习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在出资企业中深入开展建设廉洁国企活动的指导意见》,解读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专项报告的范围、厘清专报要求;三是严肃报告纪律,强化责任追究。要求各部室和权属企业每月对照报告范围,及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认真填报内容,于每月27日前上报公司审核汇总。特殊决策事项随时报告;没有重大决策事项实行零报告制度。公司将适时对各单位专项报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因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告有关情况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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