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贷款贴息,助力港口建设
作者:天创网络    发布于:2018-01-25 17:24    文字:【】【】【
    根据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省级港航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由港航公司参与投资的岸线收储开发项目,在贷款利率不超过人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前提下,可获得单个项目不超过1000万元的贴息资金。
     港航公司持股70%的涵江港口公司涵江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项目在2017年分别获得两家银行贷款授信共12.5亿元,据该项目进度及资金需求计划,2017年已累计提取贷款7900万元。省港航公司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对接贷款贴息工作,并在本月底前将所有贴息资料上报审核。
    这是港航公司成立后,第一个使用省级特殊优惠贴息政策的港口开发项目。今后,省港航公司将发挥交通集团港口投资平台和省级港口投资双平台的作用,充分、合理地利用省级财政资金专项优惠政策,助推集团和港航公司港口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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