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的公告
作者:tcsys    发布于:2018-10-19 17:29    文字:【】【】【
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以省交通运输厅原所属福建省港航建设开发公司为主体,并入福建省公路局所属福建公路开发总公司,划入省港航局持有的招商局漳州开发区股权后,于2014年11月重组成立的省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31830万元。2017年6月,公司与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整合重组。经营范围:港口及航运设施工工程建筑;工程管理服务;对建筑业的投资。因业务发展需要,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及条件要求
(一)工程管理人员:2人
1.岗位职责:对工程建设提供技术支持,现场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做好工程验收工作;对工程施工进行组织管理,对项目质量、安全、成本、进度等各方面有效的控制;负责收集、整理工程竣工资料并配合移交归档管理和工程竣工备案;负责工程预结算、进度款、设计变更、索赔等初审及审批跟踪工作;有序组织部门管理工作,提升部门绩效达成。
2.岗位招聘条件:(1)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2)年龄:1975年以后出生;(3)具有5年以上水工工程(码头、防波堤、航道等)或疏浚工程现场管理或监理工作经验,港口航道及海岸工程、水利水电等相关专业,熟悉行规行标;(4)具有工程项目管理经验,独立性强,具有高度责任心及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强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沟通、决策能力;(5)适应野外工作;(6)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条件,同等条件中共党员优先。

(二)财务人员:2人
1.岗位职责:独立负责公司财务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会计法》执行企业财务工作,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财政法和财务规章制度;负责财务部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督促部门人员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财务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公司年度、季度财务收支计划。
2.岗位招聘条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会计或审计相关专业,适应外派;(2)年龄:1978年以后出生;(3)有5年以上财务相关工作经验,2年以上国企财务管理经验;(4)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条件,同等条件中共党员优先。

(三)法务人员:1人
1.岗位职责:参与公司重大经济活动,提出减少或避免法律风险的措施和法律意见;审查、修改、会签经济合同、协议,协助和督促公司相关部室对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的履行及档案管理工作;审核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重要决策,必要时出具法律审核意见书;协助外聘律师处理各类诉讼、经济仲裁、行政复议、劳动争议仲裁等案件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负责公司的法律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及化解能力。
2.岗位招聘条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法学相关专业;(2)有5年以上法务相关工作经验;(3)特别优秀者可以放宽条件,同等条件中共党员优先。

(四)党建宣传人员:1人
1.岗位职责:负责公司党总支文件的拟定、归档和机要保密;负责公司党总支相关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筹备、召集工作;负责公司党建工作的通讯报道和信息宣传;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发展、党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活动;协助组织开展党的宣传、政治理论教育工作等。
2.岗位招聘条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及相关专业,中共党员;(2)有2年以上国企党建宣传相关工作经验。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报名,报名须岗位定向明确(即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应提交材料:最新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相应的资质证明。
报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受理,可通过海峡人才网报名或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2274339808@qq.com,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91-87583763。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月6日。

(二)资格审查
    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有关要求,对报名人员会同相关部室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者,将通知其参加面试。

(三)招聘考试
按照公司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考核形式。    

(四)确定拟录用人选及体检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面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由公司招聘领导小组择优确定人选),并组织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体检。组织考察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监察室及相关部室进行,体检工作由综合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在交通集团网站、公司网站和公司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且体验合格者,确定为录用人选。所有录用人员按照薪酬管理规定相对应职级确定薪酬待遇。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录用人员。空缺的名额,可以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若大部分考官觉得无一人满足岗位招聘的要求,本岗位本次招聘可空缺。

(六)试用考察
确定录用的人员,试用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在试用期间发生违纪违规、工作严重失误或德才明显与岗位职责要求不相适应等情形的,可即行终止劳动关系。

(七)正式录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录用为正式员工。

三、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面试、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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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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