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兴化港区涵江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 填海竣工验收服务采购询价函
作者:fjghhj    发布于:2023-07-14 15:26    文字:【】【】【

各报价单位:

根据我司采购流程,询价采购方式进行莆田兴化港区涵江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填海竣工验收服务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37201500前将报价文件(须盖章)送到: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荔涵东大道9952号。

一、项目情况简介

项目位于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建设规模为2个3万吨级通用泊位(码头水工结构均按7万吨级散货船预留)和1个7万吨级散货泊位,1-3号泊位兼顾一艘5万吨级和7万吨级散货船同时靠泊,码头岸线长度690m,码头陆域纵深约为478m,港区陆域形成面积32.965万m2

二、与采购服务相关的要求

1、采购内容:填海竣工验收服务

2本次报价采用总价包干,报价时考虑通过项目填海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报告编制费、资料收集费、税费、交通费、差旅费、专家费、评审会务费等。

3、节点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测、数据收集、报告编制组织评审会等工作。

4、询价响应单位的要求:(未达到以下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1)具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2)近2年内,至少具有1项由报价人独立完成的面积20万m2及以上的填海竣工验收服务项目业绩,并提供上述业绩合同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5、报价文件包含营业执照、报价函业绩情况(报价函按附件一格式填写,如有说明、企业介绍可另附)。

6、评审、定标原则:择优选用,综合考虑报价及业绩情况,同等条件报价低的优先。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可能影响合同履行,将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作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本询价函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导致合同履行风险过高,将否决其投标。(联系人 :郭工18659889935) 

莆田兴化港区涵江作业区1-3号泊位工程填海竣工验收服务报价函.doc

                            

 福建省莆田涵江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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