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涵江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关于2020-2021年度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作者:涵江公司    发布于:2020-06-22 08:42    文字:【】【】【
各报价单位:
为保障福建省莆田涵江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涵江港口公司”)相关法律事务需求,拟采用询价方式采购法律顾问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询价内容
(一)公司简介:
涵江港口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由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涵江区人民政府合作成立的省属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本4亿元,业务范围涵盖港口岸线收储、港航基础设施建设、仓储物流投资、建设、码头经营、货物装卸、中转、物流配送、多式联运等。
在省委、省政府赋予省港航公司港口岸线资源收储开发投融资与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双平台”定位,在主导省内重点港区开发建设的背景下,涵江港口公司充分依托省级港航投融资平台,抢抓机遇,加快推动开发建设湄洲湾港兴化港区涵江作业区,代表政府统一对港区建设实行整体成片收储性开发,旨在加快地方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地方临港产业。
(二)服务内容: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包干价):
1、协助公司处理各种纠纷
2、协助顾问单位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协助顾问单位对合同进行规范管理
4、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服务 
5、为公司清理债权、债务
6、协助顾问单位处理关于金融方面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7、协助顾问单位处理关于工程建设、行政方面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8、为顾问单位改组、并购等重大经济活动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9、对顾问单位员工进行法律培训
(三)服务方式  
    1、顾问单位有事约请; 
    2、通过电话或网络等为顾问单位提供咨询或书面服务
    3、参加顾问单位召集的法律顾问会议集体研究重大涉法事项并提供法律意见。
(四)服务要求
1、能尽职尽责履行公司法律事务,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服务;
2、及时反馈公司提出法律服务要求,能组织专业人士进行法律项目专业分析论证,提供明确法律意见;
3、制定法律服务工作计划,按要求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报告;
4、积极配合公司进行法制宣传培训,提高公司法治管理水平;
5、深入研究公司法治工作现状,提出法治工作意见和建议;
6、积极对公司发生法律纠纷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法律救济意见,协助公司进行非诉处理;
7、对公司发生法律诉讼案件,需为公司提供至少1次法律诉讼案件代理服务。超出服务次数部分参照同行业收费标准提供优惠。
(五)人员选派
    选派法律顾问1名,为我司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应具备如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3)具有三年及以上律师事务所从业经历;
   (4)未受过司法部门或律师协会处分。
二、服务期间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方式,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到期,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可继续续签。
三、报价文件的组成:
1、事务所简介(包含事务所规模、业绩等)
2、提供相关资格文件
3、拟派法律顾问人员名单。(姓名、性别、从业年限、资质情况、主要业绩等)
4、报价书
5、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
以上材料需全部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请有意向报价者于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30日至涵江港口公司综合办公室获取相关资料。
四、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日10:00之前,地点为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石西村荔涵东大道9952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我司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服务公告在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省莆田涵江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石西村荔涵东大道9952号
联系人:郑林最 联系电话:18659463041
邮政编码:351100   
 
             福建省莆田涵江港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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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注信息

福建省港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 0591-87583863 传真: 0591-87581711 邮编 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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